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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不限。

博士目录        硕士目录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各专业可招收学习方式详见专业目录中相应备注。

二、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2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推荐书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报考学院。

(二)报考点

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组织和考生联络等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与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其中,4月1日至3日开展网站咨询。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简称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了解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确认方式由各报考点确定并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4年5月1日至5月1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我校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各专业均使用统考试题,其中理工科专业初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Z002)”,其他专业初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

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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